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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款条例

 

退还学费的比例

校方接获学生书面退出通知之日期

100%

开课日以前 ,超过30

50%

开课日之前的30天之内

25%

开课日以后 ,7天之内

10%

开课日以后 ,8至14天内

0%

开课日以后 ,超过14天


报名费和行政费概不退还。

注:若学生签证被拒签,本中心将把学费之余额退还给该生。

若发生下述情况,学生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退学申请,该申请可立即生效:

  1. 华语文中心/ 华商学院因某种因素未能如期开课;
  2. 华语文中心/ 华商学院因某种因素未能如期完成课程;
  3. 华语文中心/ 华商学院因某种因素在课程未结束前终止课程;或者
  4. 华语文中心/ 华商学院违约,未能履行协议书内所列明的义务。

 

转学/转课程:

学生若有意转入其它政府或私立学府、转读本院开设的其它课程,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新加坡华语文中心/ 华商学院提出申请。 学院将根据退款条例处理相关事宜。

 

转学类型

提交书面申请之时间

从本校转至政府学校

接获政府学校录取通知书之日

从本校转至其它私立学校

课程结束前 2 周

校内转换课程

开课前 2 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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